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租赁招标 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 , 以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需求, 现组织 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 ,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新建10KV专线接入工程施工 项目 ) ——机械租赁三次招标
1.2 项目编号: SR-LA0500-202410-00219-JXZL -001
1.3 租赁 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期 (台班) | 控制单价 含税 (元) | 采购预算 含税 (元) | 备注 |
1 | 挖掘机 租赁 | 150L | 台 | 4 | 60 | 1100 | 264000 | 不含操作手,含油 |
2 | 挖掘机 租赁 | 220L | 台 | 5 | 55 | 1200 | 330000 | 不含操作手,含油 |
3 | 挖掘机 租赁 | 75L | 台 | 4 | 50 | 950 | 190000 | 不含操作手,含油 |
4 | 吊车 租赁 | 12吨 | 台 | 2 | 55 | 800 | 88000 | 不含操作手,含油 |
5 | 吊车 租赁 | 25吨 | 台 | 2 | 56 | 1000 | 112000 | 不含操作手,含油 |
6 | 自卸汽车 租赁 | 20吨 | 台 | 4 | 58 | 900 | 208800 | 不含操作手,含油 |
7 | 自卸吊车 租赁 | 25吨 | 台 | 3 | 50 | 1200 | 180000 | 不含操作手,含油 |
合计 | 137280 0 |
1. 4 工期要求 : 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三日之内机械全部到场。
1.5 交 付 地点: 自道里区迎宾变电站、城乡二次变电站至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力街、杏林路(原桃园路)、民主大街与白云路合围地块的规划路由。
1.6结算 及付款 方式: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自机械设备进场日起,由采购方与供应方双方进行台班记录,机械离场结算时需双方进行台班量核对,核对无误后,供应方需根据合同约定价格,先向采购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3%。采购方在收到供应方提供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及有效的清单明细后,核算无误后30天内进行当次结算,45天内进行付款。
1.7 设备要求:表面无碰撞损伤、锈蚀、变形,尤其精密部件(如传感器、液压管路),焊接部位无裂纹,螺栓连接处无松动,防尘罩、防潮包装完好,运输固定装置在进场时移除。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等资料齐全。柴油设备需符合环境与排放标准、设备噪音需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所有机械不得接近报废年限。
1.8其他要求 :供应商负责组织机械设备,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设备使用完毕后自行撤场,项目不承担任何进退场费用。成交供应商应保证租赁设备状况良好,随机附件、随机工具、证照齐全并合法有效,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办理设备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提供设备相关资料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等 。
2.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 最高采购预算为 1372800 元。 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
3.1投标报价单价中应包含机械、设备租赁价格,机械、设备到场运费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械、设备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考虑付款期限)。运输费及税金不另外记取。机械、设备在运输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招标公告中约定的税率含税进行报价。如有其它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供应商投标报价时的价格,默认为包括招标公告中约定的相应税率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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