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设施租赁项目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设施租赁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20253416
1.3采购人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576000.00元(含税、含运等全部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服务内容:工程用文明施工设施租赁(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租赁设施采购人自取)
1.8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金额履行完毕,以合同约定为准
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已完工程量必须经双方共同确认方可有效,租金按季度结算,由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签认机械台班结算书办理结算付款。
1.10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1.11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须为道路安防设施/施工围挡的出租单位,具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库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3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4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承诺:
①供应商可先供货后结算,可接受采购人任何形式的付款方式(包含承兑汇票)。
②供应商保证出租设备满足国家相关要求以及现场使用要求,运行状态良好无故障,如进场设备无法使用,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③供应商成交后保证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服务,及时响应采购需求,如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机械出租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④供应商保证所开具发票正规合法,符合要求,如提供虚假或虚开发票,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次或者未划分包次的同一项目。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9日9:00至2025年12月11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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