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桃园煤矿工程车辆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编号:GYL-2025-WLFWCG-QY-018
二、委托单位: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桃园煤矿
三、采购人: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面向聚能物流平台注册用户开展的物流服务采购活动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 预估费用 |
桃园煤矿矿内及周边工程车辆服务 | 12万元 |
2.预估费用为估算值,并不承诺均衡作业。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成交后估算值发生变化为由向采购人提出涨价、索赔等要求。
3.本物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期限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11月5日,如因市场或生产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合同终止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4.服务费用为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人工、各类保险、进出场、过路、高速、税金、矿(厂)场地费等费用。各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服务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5.因环保等其他因素导致拟发运厂点未作业,导致任务未完成,采购方不承担责任,成交供应商提前做好预案,并承担相应责任。
6.响应供应商应现场查勘现场情况,充分调研作业实际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计划量的完成。
七、响应供应商及车辆要求
1.响应供应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工程车辆服务或机械设备租赁等类似经营资质。
2.响应供应商在近二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向前追溯)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3.响应供应商在近二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向前追溯)未与委托单位和采购人在业务合作中发生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虚假举报等违规违约及其他损害淮北矿业集团合法权益的行为。
4.响应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是合法的运营车辆, 8吨、30吨、50吨吊车,60-80型、200-320型挖掘机分别不得低于1辆,车况良好,均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关于工程车辆的相关规定,能够完全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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