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湖北随信高速公路第三标段路面工程项目装载机、洒水车、挖掘机、吊车租赁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湖北随信高速公路第三标段路面工程项目装载机、洒水车、挖掘机、吊车租赁询比采购;
1.2采购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湖北随信高速公路第三标段起于广水市关庙镇笔山村,过郝店镇,在张家港设蔡河互通接 S328,之后向北利用应山河通道布线,经柏树湾、黄土关,在黄土关关口附近折向东北,再利用 S210 通道西侧布线,在王家棚子设三潭互通接 S210,再向北经南岭、黑沟止于鄂豫省界的平靖关,与信阳至随州(豫鄂界)高速公路对接,终点桩号 K45+881.204。本项目主线采用设计时速为100km/h,路基宽度 26m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主线起讫桩号为 K18+000~K45+881.204,路线全长 27.881 公里,其中桥梁长 11km,路基 15.6km,隧道1.3km,互通式立体交叉 2 处。本合同段工程内容包含:标段范围内的路面工程。
本次采购项目为沥青站设备(装载机、洒水车、挖掘机、吊车)租赁,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86万;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得超限价,分项限价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第七部分报价表。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成交份额:100%;
1.6 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湖北随信高速公路第三标段路面工程项目装载机、洒水车、挖掘机、吊车租赁;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收到设备进场通知后3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4交货地点:湖北随信高速公路第三标段路面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5设备技术标准要求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设备名称 | 性能要求 |
装载机 | 50型 |
洒水车 | 10m³ |
挖掘机 | 1.6m³ |
吊车 | 25T,五节臂 |
2.6其他注意事项
2.6.1本次机械设备装载机、洒水车、挖掘机租赁方式为包月租赁,项目部提供设备的燃油及设备操作人员食宿;吊车租赁方式为台班租赁,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及设备配件更换由设备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必须保证现场设备的完好率和工作效率。
2.6.2租金计价规则:(1)租赁的机械设备及随车(机)操作人员在我项目施工现场每月实际作业时间≥25天,则租金按满月计算(每天作业不低于8小时),甲方供油;(2)每月实际作业时间<25天,则租金=(实际使用天数÷30)×月租单价,甲方供油;(3)台班租赁每天实际作业时间>4小时,则按一个台班计算;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设备一个月内累计闲置时间超过十天的(包含十天),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停置补偿,补偿标准为停置天数租金的20%;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设备停置不予补偿,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动荡。
2.6.3设备进出场费用由设备供应商承担;施工现场设备转运费用由甲方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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