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城高速管廊工程(施工)Ⅱ标段项目
挖机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所属项目绕城高速管廊工程(施工)Ⅱ标段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挖机机械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总长约10.9公里,其中鄞城大道段布设于道路南侧防护绿带内,接入规划220KV张俞变,明辉路段(鄞城大道-绕城高速)布设于道路西侧规划绿带内、绕城高速段(明辉路-下应南路)布设于高速南侧防护绿化带内,下应南路段(绕城高速~鄞州大道)布设于下应南路西侧规划绿带内,接入鄞州大道~福庆路综合管廊。
2.2包件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绕城高速管廊工程(施工)Ⅱ标段挖机机械设备租赁,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项目设备租赁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资质条件要求:/。
(4)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三体系证书。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6) /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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