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东南公司石家庄项目
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JZ-SJZXM-JXZL-2025-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十工区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及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4:6。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起重机、叉车租赁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十工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仓丰路留村站、仓丰路留村站-建设南大街站区间、建设南大街站、建设南大街站-南焦枢纽站区间、南焦枢纽站、南焦枢纽站-体育公园站区间、体育公园站、体育公园站-南王站区间、南王站、南王站-世纪公园站区间、世纪公园站、世纪公园站-建华南大街站区间、建华南大街站,7站6区间。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对汽车起重机、叉车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吊装施工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参与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履行合同有关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7服务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能够确保机械设备按时抵达承租方指定施工现场,投标设备需满足汽车起重机出厂时间为5年内、叉车出厂时间为3年内要求,投标设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进场机械设备须证件齐全有效。
3.8供货业绩要求:需提供1-2个与招标设备相同或同类型的设备租赁业绩,证明其具备相关设备的供货能力。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11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设备租赁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2 月 27 日 10 时至2025年 3 月 6 日 1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下载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3 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4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 年 3 月 6 日 10 时至2025 年 3 月 19 日 10 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于2025年 3 月 19 日 10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线上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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