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和田布雅矿区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矿建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和田布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和田布雅矿区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矿建工程
2.建设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布雅煤矿,因项目所在地在和田县喀什塔石乡,距离和田县118公里,仅有一条S216省道与和田市区相连,交通运输上山时间为北京时间9:00—12:00(过检查站),下山时间为北京时间14:30—17:00,其余时间检查站禁止上、下山通行。
3.建设规模:集中回风上山掘进309米,副平硐整修(井颈段)20米。
4.项目投资:688.86万元
5.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6.质量要求:合格。(1)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现行的验收规范文件、规定;(2)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时,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7.计划工期:107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5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8.施工方可自行决定自带掘进机械设备或租赁甲方现有设备,具体内容在施工合同内详细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矿山工程(井巷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工程(井巷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还须提供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至少一张(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矿山工程及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中级(矿山工程或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管理业绩(证明材料同企业业绩要求),且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提供单位向本人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4)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区外投标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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