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 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肇州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KJXMGL[CG]20250008
1.2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肇州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1.3 采购预算: 1545120.00元人民币。
1. 4 机械租赁明细如下:
序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 量 | 租赁时间 (台班)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抛洒机 | 2FGH-10 | 台 | 20 | 560 | 1510 | 845600.00 |
2 | 单斗挖掘机 | 220 | 台 | 2 | 10 | 2500 | 25000.00 |
3 | 泥浆搅拌机 | JBQ11 | 台 | 10 | 154 | 880 | 135520.00 |
4 | 地质钻机 | XY-140 | 台 | 10 | 154 | 3500 | 539000.00 |
合计 (元) | 1545120.00 | ||||||
单价 说明: | 包含操作手、油、含进出场托运费、车辆机械保养费、折旧费、维修费、及 9%增值专用发票。一台班工作10小时。 |
1.5付款、 结算 方式:( 1)预付款:无;(2)每半月进度款计算方式:按实际租赁台班费支付。(3)每次拨付租赁费用前,出租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因出租方不能提供正式发票,承租方可暂不支付租赁费用,租赁费用不能及时拨付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1.7 使用期限:计划期限为租赁合同签订后至 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8施工地点:肇州县兴城镇复兴村、兴城镇福利村
1.9质量标准:设备完好,工作效率高,出厂时间短。适应施工现场环境。
1.10技术标准: 满足国家标准。
1.1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2.6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7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8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采用资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