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8标项目桥梁桩基工程机械租赁招标
1. 招标条件
1.1本 招 标 项 目 为 中 铁 二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珠 肇 高 铁 江 机 段 J J ZQ -8 标 项 目 。 招 标 人 为 中 铁 二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本 项 目 桥 梁 桩 基 工 程 已 具 备 机 械 租 赁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机 械 租
赁 进 行 招 标 。
1.2招 标 依 据
1.2.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实 施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6 13号 ); 1.2.2《 评 标 委 员 会 和 评 标 办 法 暂 行 规 定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等 七 部 委 第 12号 令 ) ; 1.2 .3其 它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我 国 东 南 地 区 广 东 省 境 内 , 设 计 速 度 350 km /h。 本 标 段 为 J J ZQ -8 标 段 , 位 于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境 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工 程 专 业 分 包 的 有 效 施 工 资 质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中 国 中 铁/中 铁 二 局 施 工 准 入 证 (或 已 具 备 办 理 准 入 证 的 条 件 ) , 并 具 备 实 施 工 程 专 业 分 包
必 要 的 资 源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20 24年 7月 21日 至 20 24年 7月 日 , 每 日 上 午 8: 30 时 至 12: 0 0 时 , 下 午 2: 0 0 时 至 5: 30 时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至广 东 省 肇 庆 市 高 要
区 回 龙 镇 2 7 2 省 道 中 铁 二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珠 肇 铁 江 机 段 JJZQ - 8 标 项 目 经 理 部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 潜 在 投 标 人 请 于 本 时 间 内 完 成 购 买 标 书 相 关 的 所 有 工 作 , 包 括 : 包 件 响 应 、 汇 入 标 书 费 、 在 线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 如 未 按 时 完 成 , 后 果 自 负 。 请 将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加 盖 公 章 )、 投 标 联 系 人 身 份 证 (加 盖 公 章 )、 标 书 费 转 账 凭 证 (加 盖 公 章 )扫 描 件 发 至 承 办 人 联 系 电 子 邮 箱 ( 文 件 以 XX公 司 投 标 XX项 目 XX工 程 资 料 命 名 )。 各 投 标 人 缴 纳 标 书 费 时 注 明 XX项 目 XX工 程 标 书 费 , 若 未 注 明 该 信 息 , 不 予 办 理 标 书 发 放 。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时 注 明 XX项 目 XX工 程 投 标 保 证 金 。
4.3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 10 0 0 .0 0 元 , 售 后 不 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 24年 8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 投 标 人 应 于 当 日 9 时 0 0 分 前 将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至 中 铁 二 局 劳 务 ( 专 业 ) 分 包 及 机 械 设 备 作 业 分 包 招 标 管 理 中 心 。
5.2逾 期 送 达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
5.3开 标 时 间 为 20 24年 8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 , 在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高 要 区 回 龙 镇 272省 道 中 铁 二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珠 肇 高 铁 江 机 段 J J ZQ -8 标 项 目 经 理 部 大 会 议 室 进 行 开 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铁 二 局 招 标 系 统 上 发 布 。 对 在 其 他 网 站 或 媒 体 转 载 的 公 告 及 公 告 内 容 招 标 人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 铁 二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中 铁 二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珠 肇 高 铁 江 机 段 J J ZQ -8 标 项 目 经 理 部 (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高 要 区 ) 联 系 人 : 席 工
联 系 电 话 : 18 9 8 558 58 8 1
邮 箱 : 8 229 44133@ q q .c o m
标 书 费 用 缴 纳 账 户 ( 必 须 公 对 公 转 账 ) :
开 户 单 位 : 中 铁 二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账 号 : 520 50 14138 36 0 0 0 0 0 0 8 4
银 行 名 称 : 建 行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火 车 站 支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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